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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申诉申请及复查结论表

[日期:2019-09-05]

附件2

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申诉申请及复查结论表

姓名

学号

接到处理或处

分通知书日期

年 月 日

学院

班级

联系方式

学生类别

专科 本科 硕士 博士

家长联方式

申诉的事项、理由和要求

本人签名:

提交申诉申请日期: 年 月 日

原决定处

理所认定

的事实、

理由和适

用的相关

规定

学生申诉

处理委员

会认定的

事实、理

由和适用

的相关

规定

复查结论

领导签字:

复查结论日期: 年 月 日

签收

注:由其本人签收,如有异议,可如实写明。如申诉人拒绝签字,则由学校工作人员说明拒绝签字的情况,并由在场的两名见证人签字证明。

签字:

日期: 年 月 日

备注

1.将相关的证据资料附后;

2.将学校处理或处分通知书附后;

3.申诉人填写、打印第一页,一式两份,交至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;

4.复查结论作出后签收,一份表格返回申诉人,一份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 会办公室备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