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根据《关于开展2012—2013学年度全区普通高校“优秀大学毕业生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内教学工字[2013]3号)文件精神,近期将开展我院2012—2013学年度自治区“优秀大学毕业生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各班级根据本通知精神,必须严格掌握标准,按照评审条件和比例确定人选,做好本班级评选工作;
二、评选推荐范围
09-11级各本科班。
三、评选条件
1、优秀大学毕业生
①符合《关于评选自治区普通高校“优秀大学毕业生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通知》中“优秀大学毕业生”的评选条件;
②荣获一次校级一等奖学金和一次校级二等奖学金以上奖项者,或连续三年荣获二等奖学金者。
2、三好学生:
①符合《关于评选自治区普通高校“优秀大学毕业生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通知》中“三好学生”的评选条件;
②在2011—2012学年度奖学金评比中,荣获一等奖学金。
3、优秀学生干部:
①符合《关于评选自治区普通高校“优秀大学毕业生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通知》中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评选条件;
②在2011—2012学年度奖学金评比中,荣获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或获“一等奖学金”的学生干部。
四、名额分配及时间安排
1、“优秀大学毕业生”全院共15个名额,各班上报符合条件的学生,学工组将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选拔。
2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具体分配名额,参见附件1。
3、各班级将所推荐学生的基本信息认真填写在推荐表中(附件二),班主任必须签字,学生会和党支部负责老师为萨其尔老师。
4、各班级推荐人员名单务必于3月20日下午4点之前交到学生工作办公室,逾期未交,后果自负。
澳门37000Cm威尼斯学工办
2013-3-19
t附件一:各班名额分配表.doc
t附件二:各班“三好”“优干”推荐表.xls